物业换不换 业主说了算
【资料图】
原标题:物业服务不到位迟迟未改进,海景文苑二期上千户业主组织投票(引题)
物业换不换 业主说了算(主题)
今晚报记者 狄慧
河西区海景文苑小区二期自2021年12月交房入住以来,因精装修保修问题的沟通、地库交付、小花园绿化和规定的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业主代表多次与物业沟通,却迟迟得不到解决。从今年3月起,业主自发联名完成更换物业公司的投票活动,经过四个月努力,近日投票结果出炉,最终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业主大会于6月30日至7月5日召开,共计1643户业主参与表决投票,其中同意票1483张,不同意票71张,弃权票38张,随大流51票。此次业主大会符合‘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的规定。”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个结果是大部分业主的心声。在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前提下,能够联系到上千户业主,不仅有热心志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挂甲寺街道和海景雅苑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
为什么要组织物业选聘?张先生向记者说出了原委。海景文苑小区分两期分别开发,一期洋房物业费是3.8元/平方米、高层是2.7元/平方米,二期公寓是4.5元/平方米。物业公司承诺服务标准超一级,但实际服务情况二期业主并不满意。“公共设施维护没有做到位,绿化带都秃了,坏死的树木未补回,物业费花费一直未公示,小区停水、供暖异常均未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小区车辆管理混乱。”业主按照物业服务标准一一进行对照并给物业提出整改要求,但物业迟迟没有改进。“我们对物业公司彻底失望了,这才发起联名活动,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业主葛女士说。
二期居民共2146户,无论是成立业委会还是开业主大会都要大家一起参与,人数多,操作难度大。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全体业主的20%联名即可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进行更换物业的流程。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由居委会代执行业委会职责。刚开始,只有3名业主发起联名,很多业主觉得没有业委会,联名这个事不靠谱,但经过热心业主不断讲解法条法规案例等,越来越多的业主加入进来,通过微信、跑楼、大厅宣传等方式顺利完成了联名,并于3月底上交居委会。经过挂甲寺街道和居委会讨论研究,结合联名要求先开展了小区业委会的选举,但因为业主投票参与率不达标,业委会没能组建成功。
此后,街道和居委会又组织了业主大会,针对“是否同意组织开展物业选聘工作签订新物业合同”的议题进行投票。在投票公示期的15天内,热心业主每天都会到小区公共区域,为大家讲解相关规定和流程,利用下班时间帮大家答疑解惑。投票正式启动后,业主们积极参与投票,很多身在外地的业主通过微信进行了委托投票,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加班加点利用休息时间联系业主及时投票。目前,居委会正在征集业主对新物业的选聘条件,为下一步发布正式选聘条件做准备。
挂甲寺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民法典第278条对业主选择物业有清晰明确的要求。作为基层党组织,居委会有义务帮助业主依法依规履行权利,投票表达真实意愿。“我们的初衷并不是换掉现有物业,也没有人敢保证换了新物业就会比现在好。我们是要求为小区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正规物业合同,业主可以监督物业公司,保证自身应有的权益。”一名热心业主说出了小区居民的心里话。